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本学期开学补考将于第4-5周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考确认
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确认待补考科目,如有问题请于3月11日之前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。补考名单详见附件。
二、公共课补考安排
公共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协同基础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安排,具体考场监考人员安排另行通知。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:
公共基础课补考科目 | 年级 | 考试时间 |
思想道德与法治 | 2025级 | 3月11日 15:30-17:00 |
形势与政策1 | 2025级 | 3月11日 15:30-17:00 |
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| 2024级 | 3月11日 15:30-17:00 |
形势与政策3 | 2024级 | 3月11日 15:30-17:00 |
大学英语1、大学英语1(3+2)、大学英语3 | 2025级 | 3月18日 13:40-15:10 |
高等数学1、高等数学3、线性代数 | 2025级、2024级 | 3月18日 15:30-17:00 |
劳动通识教育 | 2024级 | 3月18日 15:30-17:00 |
其余课程不得占用以上时间段组织考试。
三、专业课补考安排
1.专业课程补考时间:3月11日—3月18日。具体课程的补考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。请各教学秘书在3月11日之前于超星系统内完成考试课补考的排考工作,并提前做好试卷印制、试卷保管及考试安排组织工作,合理安排专业课的补考时间和地点,避免学生补考发生冲突,考试要求同期末考试。考查课考试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。
2.实训课不安排补考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补考工作,对命题教师、监考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出有关要求,做好试卷保密工作。
2.各教学单位补考成绩录入负责人务必于3月22日前完成试卷批阅及成绩网上录入工作。
3.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多种方式发布考试信息,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前准备并按时参加课程补考,并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,让每位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相关规定,做到诚信考试。
教务处、本科教学部(合署)
2026年03月08日


